涉嫌贪污挪用公款500多万 武汉铝厂原副厂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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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3:39 新华网 | |
为使自己的私营公司“资金运转活络”,湖北省武汉铝厂原副厂长张珩先后10余次共贪污、挪用公款逾500万元。9月22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张珩先后担任海南金海实业武汉公司(国有)经理、武汉铝厂副厂长。据检察机关指控:张珩在担任海南金海实业武汉公司经理期间,趁该公司1997年底不再经营及2000年11月被武汉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之机,侵吞公款200余万元,同时将金 另据查,1997年12月,张珩为了注册成立私有企业武汉欣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担任武汉铝厂副厂长主管供销的职务之便,以付“货款”的名义,辗转将本厂的100万元转至欣和公司账上用于该公司注册登记。接着,张又将武汉铝厂的25万元转到欣和公司用于经营。案发后,张珩惟恐罪行败露,将金海实业武汉公司的财务账本进行转移、藏匿。 去年7月,经群众举报,武汉市检察院反贪侦查人员将张珩抓获。经深挖细查,查实张在任海南金海实业武汉公司经理、武汉铝厂副厂长期间,共涉嫌贪污公款280余万元、挪用公款220余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共追回赃款人民币26万元、港币3550元及奥迪轿车一辆。(记者晓亮通讯员王爱华魏楚军报道)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