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领导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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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任前法律考试初立规矩 本报讯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前,首次全文登报征求意见,并首次召开了立法听证会。有关人士评价说:这充分体现了广州市政府作为一个法治政府的工作理念。 眼下,像广州这样“重大决策出台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的制度正在广东各地逐步建立。广东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蔚然成风。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学法考试、登记考核、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五项制度已在全省初步建立。 不知法者不为官 过去很多人以为,领导干部太忙,哪有时间学法?现在,这种想法在广东行不通了。不知法者不为官,已成为广东各级政府的共识。 汕头市澄海区公开规定:“不懂法律就别想在澄海当官。”河源市东源县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成绩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核登记的内容,把学法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的依据之一。中山市为检验干部学法用法的效果,坚持每年一次考试考核。惠州还率先建立了“一票否决”制,凡是未能完成学法任务或学法用法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一票否决”。 “拍脑袋决策”少了 据统计,1996年至今,全省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346期,办领导干部培训班11500多期,领导干部200多万人次参加了学法考试。 “法贵在行”,学法使各级干部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 近些年,珠海市领导班子充分运用珠海地方立法权,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经济的法规,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韶关在国企改革中,相继制定了20多个规范性文件,由于依法安置得力,近两年,该市共有106家国企实施了转让、转制、关闭或破产,7000多职工下岗分流,但没有发生不安定事件。 肇庆市大力建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机制,打造“阳光工程”。最近,市政府对西江河道采沙项目依法公开招标,不仅杜绝了乱采现象,市财政从该河段的河沙管理收益也由过去年仅几十万元增加到3000多万元。 深圳市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不仅看重内容是否合法,而且重视程序是否合法。为了解决盐田区交通瓶颈问题,必须在梧桐山修建公路,但这却违反了此前与梧桐山隧道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此,市领导指派专门人员与开发商谈判,经过数月努力,直至开发商同意修改合同。 为了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深圳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延聘专家做顾问,并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法律顾问室秘书处,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常委还配备了专业法律助理,提供法律意见。2002年,该市经过行政复议纠正错误的案件占全部结案数的比例,由2000年的60%下降到27%。 如今,决策要合法、行政要依法、执法要符合法定程序的观念,已成为广东各级党政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现在全省各级干部中,出现了“三多”现象:重视学法工作的多了,主动学法的多了,带头宣讲法律的多了。 有人将这种变化形象地概括为:决策时“拍脑袋”的“长官”少了,“靠法律”的领导多了。 (朱荣燊 张金虹 刘洪群)(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