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夜景灯光启闭的通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6:44 天津日报 | |
为展示天津夜景灯光建设效果,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国庆节期间夜景灯光设施启闭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9月26日至10月7日,全市所有夜景灯光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外部装饰照明和里光外透设施,户外广告、牌匾字号、标识和商业橱窗的装饰照明灯光以及桥梁、广场、公园、绿地、雕塑小品等公益性装饰照明灯光,必须在每晚19时开启,至22时30分关闭。 二、位于迎宾道路沿线两侧商家的室内灯光,无论是否营业均应按上述规定的时限开启。 三、10月8日之后,夜景灯光设施的启闭时间仍按原规定执行。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