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持手榴弹超市劫持人质案罪犯被判8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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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1:08 湖南东方新报 | |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陈启平 通讯员汤金钟 实习生丁双喜报道昨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公开审理曾轰动湖南的歹徒持手榴弹在家润多超市劫持人质案。法院认定案犯雷晓华犯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家住桂阳县樟市镇的雷晓华,1999年底退伍后因工作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今年4月27日,雷晓华从其父亲(另案处理)卧室的小木箱内拿了两枚手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