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行贿黑名单” 休想在成都盖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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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8: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靠勾兑、塞红包等不正当手段招投标、承揽建筑工程的建筑公司小心了:成都市检察系统将启动建筑领域“行贿黑名单”制度,谁要是上了黑名单,今后一定时期内想承包工程恐怕就有点难。 另据了解,建设领域的“行贿黑名单”制度将在全省范围推行。 [对象·曾有不良纪录的单位] 成都市检察院本月初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迅速将建设领域行贿单位(个人)的资料报送该院,凡在2001年11月25日后有不良行为的建设单位(个人)均属收集、建立不良纪录查询系统的对象。 这些不良纪录类别包括:行贿、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事故、虚增工程造价等。检察机关制作“行贿黑名单”的主要依据是法院判决书、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等。 [内容·六大事项锁定“不良”]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向××建设业主负责人行贿5万元后,顺利得到了工程承包业务,使该工程的承包活动显失公平,后经群众举报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工程中标无效,责令停业整顿半年,并限一年内不参加工程承包活动……”这是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制作并下发的《行贿等不良纪录查询系统信息资料登记报表》(样式)中摘录的内容。 这份“行贿黑名单”详细记录了行贿单位(个人)名称、不良纪录类别及简要情况、不良纪录信息依据、发生不良行为的时间、不良行为处罚类别及期限、处罚单位等事项。 [提醒·不良单位揽活有点难] 相关人士介绍说,“行贿黑名单”只作为内部资料由检察机关和建设主管部门掌握,不会对外界公布,因此不会侵犯有不良纪录的单位和个人的“隐私”。不过,上了“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时,检察机关将会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出发把“不良纪录”告诉招标单位、建设业主,而这很可能会影响到某些有“不良纪录”的建设单位中标。 [链接·全国首份“行贿黑名单”] 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为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里愈演愈烈的贿赂行为,将1998年以来曾因行贿判刑或已查实行贿的建筑领域行贿人资料汇编成册,并将其中情节严重的划入“黑名单”,据此向全区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提供“诚信咨询”,从而使“黑名单”上具有行贿污点的建筑商在工程投标中被低评甚至取消投标资格。 史斌本报记者张学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