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民工加入工会”合情合理合法 有三大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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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9: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6日电 在中国工会十四大上,农民工加入工会被首次写入大会报告中。报告还把进城务工人员定义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对此,有关专家认为中国工会这一举措意义深远。 官方《人民日报》今天引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杨汉平教授观点指出,农民加入工会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对民工参加城市建设所做贡献的认可,是工农融 众多专家指出,民工为城市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却经常受到侵犯,许多问题如子女教育、工伤、欠薪等需要有组织帮助他们解决。明确民工可以加入工会,是从根本上维护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解决许多目前尚难解决的问题。就工会而言,也是扩大影响、开辟工作新领域的好机会。 杨汉平教授认为,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定义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尽可能多地组织他们加入工会,符合《工会法》的精神和原则,可以更好地、理直气壮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全国总工会的有关专家认为,接纳和承认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实事求是的。几年前,中国制造业全部职工中农民身份的工人就已超过一半。根据我国法律,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有加入工会的权利。可见,农民工加入工会既合情合理又合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陆学艺建议,不仅要承认民工属于工人阶级,而且要培养、教育和帮助民工,促进他们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 福建省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傅福荣认为,目前,民工加入工会有几大障碍:一是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民工都是临时性的,流动性强,不必组织他们入会;二是民工们对加入工会认识不足,“加入工会有用吗?”对入不入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三是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宽,民工想入会却找不到“门”。因此,要尽可能多地把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链接 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进城务工人员“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巩固工农联盟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工会组织予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把他们进一步组织起来、团结起来”。 据全国总工会统计,中国进城务工人员约有9400多万人,并且每年仍以500万人的速度增长,三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两个来自农村。(据人民日报文/袁建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