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足少年社区做义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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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9:37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讯(通讯员 姜培永 记者 姜淑芹)岛城一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林某因为一念之差偷了别人的东西,被青岛市南区法院判了缓刑,从这个周末开始,他将以到社区做义工的形式来改过自新。对少年犯实行社会矫治的做法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青岛市南区法院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由于心理、智力方面发育还不成熟,走上犯罪道路有很大的偶然性,判刑惩罚不是法律的目的,而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走出 目前青岛市南区法院在湛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义工工作站,20多名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少年罪犯将陆续被安排到社区里,从事到养老院照顾老人、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搞社区绿化等工作,在劳动中改过自新。每个少年犯每个周末做4个小时义工,1年刑期内要做满96个小时。 为了保护这些少年犯的个人隐私,隐去其身上的犯罪“标签”,他们的情况被要求严格保密,只限定居委会主任、街道综治办主任、片警等少数几位承担监护责任的管理人员知道,使他们能逐步形成社会正常人的心理素质和人格尊严,为他们今后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打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