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旗升挂 维护国旗尊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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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02 北方晨报 | |
昨日,一位热心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他说:“前几天,我途经某知名小区时,看见小区中心竖着的旗杆顶端一面五星红旗因雨淋日晒褪色严重,且已被风吹坏,但仍在迎风飘扬。无独有偶,我在某路某“城”又看见升起的国旗也有破损的情况。据观察,类似现象在街头路边时有所见。” 记者根据该读者提供的线索走上街头,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升挂及使用国旗的情况进行 我国的《国旗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有13年的时间。逢年过节悬挂国旗的“时尚”蔚然成风,而且很多单位和个人在平时也悬挂国旗。悬挂国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国庆节即将到来,建议悬挂国旗的单位及个人对国旗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发现国旗破损、污损、褪色应立即更换,让祖国上空飘扬的国旗永远是鲜艳且完好无损的。 律师观点: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海波认为,国旗意识是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旗法》明确规定,按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该法还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院(楼)及公共场所升挂国旗的时间、方式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一些单位不按法律规定升挂和使用国旗,其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对《国旗法》的有关规定不甚了解,或者对依法升挂和使用国旗的意义认识不足。应加强对《国旗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国民认清依法升挂和使用国旗的重要意义,把尊重和爱护国旗同热爱祖国、忠于祖国联系起来。有关部门应对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各种不依法升挂和使用国旗的现象。本报记者 张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