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天分居十年 助友骗房引来巨额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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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07 新华网 | |
25日,沌口某外企中方经理伍明(化名)约见法律顾问,就他的离婚难题商讨对策。 据介绍,1992年,伍明从恩施某机关去广州经商。次年,原单位分房时优先考虑已婚员工,和他同科室的一名女科长为分到住房,请求他帮忙———和她结婚。伍明在原单位深得女科长重用和关怀,就答应了她的要求,当年回恩施与她结婚,使她如愿以偿地分得两室一厅。婚后才3天,伍明就接到广州来电,要他立即回单位上班,伍明这一去就5年未归。这 1998年,伍明所在的那家外资公司在汉成立分公司,伍明来汉任总经理。次年,其妻提出离婚,伍明虽然同意,但因业务繁忙,没时间去恩施处理此事。2000年,其妻再次提出离婚,但要伍明给她11万元,被伍明拒绝。今年9月,其妻又提出离婚,并要求伍明给她22万元,再次遭伍明拒绝后,她说要上法院。 伍明的法律顾问建议他不要上法院,其理由是,伍明婚后财产应由他们夫妇共有,若依法判决,按伍明现有资产,他至少要付出50万元。伍明后悔当初不该“做好事”合伙骗单位的住房。最后,他决定给妻22万元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