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腐败扭曲正义与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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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13 南方日报 | |
边缘腐败扭曲正义与公平 《阿望》剖析其十大表现提出治本之策 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每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中都有一批办不下去的,近五年中职务犯罪案件流失约有万余件。其中线索不能立案和部分案件流失的关键因素是:人们 边缘腐败的表现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边缘腐败有十种表现: ——利用权力的交换和互助牟利。 ——利用权力的“继承”或“转移”牟取私利。 ——利用权力向亲友输送实质利益并自己间接获利。 ——利用权力和政策广结关系网并牟取私利。 ——利用集体决策牟利并规避个人责任。 ——利用权力“期权”牟利。 ——利用内部信息牟取暴利。 ——利用合法程序任人唯亲。 ——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他人或自己牟利。 ——利用职务消费黑洞大肆牟利和享乐。 边缘腐败危害极大 破坏社会正义与公平。一般而言,腐败行为可以分为两个大类,一类表现为“违反规则”地提供服务,另一类则是“符合规则”地提供服务。后者正是人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但法律又难以惩治的边缘腐败。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对这些边缘腐败行为进行及时的制裁,但这种边缘腐败行为所带来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对社会再分配的干扰也是直接的,这些在物欲驱使下,利用现行法律规章失范来达到自己目的的行为显然破坏了社会正义与公平原则,为更多人参与的广泛的腐败悄然埋下了伏笔。 边缘腐败还带来了其它危害:引诱任何掌握权力的官员滥用权力;边缘腐败是法定腐败的先驱,它是腐败犯罪的经验原型;众多的无法用法律制裁的边缘腐败行为的发生,难免会造成社会道德评判标准的变异。 如何治理边缘腐败 对于边缘腐败的治理,仅以法律治标显然是不够的。 首先应将内部监督转为外部监督。完善党的组织范围内的监督的扩张力应放在外力监督上,将内部监督转化为外部监督,充分建立民主机制。一方面是进一步抓好政企分开、官商分离、党政分离,解决好监督权分权、各种监督权相对独立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杜绝腐败的滋生。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公布有关法律和政策,公开政府机关的职权范围、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务员的纪律要求等。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意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和事务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走出传统的行业体系,将国家无法做的交由非政府组织完成。将非国家权力的社会功能纳入法治轨道,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补充。从利益机制上堵塞漏洞。 同时,要不断完善职业道德操守,实行党纪政纪处理的判例化,抓紧构筑诚信的道德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