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差5毫米被淘汰” 规则不细不能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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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52 沈阳今报 | |
盛大林湖南省益阳市25岁的男青年樊四平在当地公务员考试中,获综合成绩第一名。但在面试以后的体检中,樊的身高被测出一个“精确”到小数点后第3位的数据——1.595米,离1.60米的标准差0.005米。就因为这5毫米,小樊最终被淘汰出局。但湖南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则说:“虽然规定男的必须达到1.60米,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灵活处理,比如只要有1.59米多一点,可以视做有1.60米,至于1.595米,更是能四舍五入。”(9月25日《东方新报》) 我不同意人事厅那位负责人的“前半句”说法。规则就应该是“刚性”的,不能随便“灵活处理”,因为规则一旦“灵活”起来,就很难操作,也很容易让人钻空子,可能造成更大更多的不公平。 但我同意“后半句”。有关负责人提到男性公务员的身高标准是要达到“1.60米”———是“1.60米”而不是“1.6米”。很显然,这个“0”就是告诉人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当然,如果规则中明确规定“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适用四舍五入”,那就不会给某些人留下可钻的空子。从中暴露出招考规则中的“粗放”问题。作为规则,应该尽可能的“细化”,使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循。只要规定明确,就应严格执行,差1毫米也不行!这样,既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公平。当前,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招考中确实存在“故意找茬”的可能。尤其是像“面试”、“体检”这种最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而“弹性”较大的环节,更应该努力避免那种“咋说咋有理”的模糊规定。公务员考试也已进行了多年,不少程序性的问题已经暴露无遗———应该作些修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