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原副市长因受贿及挪用公款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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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2: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24日,启东市原副市长秦建康被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从1993年12月至2001年2月,秦建康在担任启东市寅阳镇党委书记、启东市市长助理兼计经委主任、启东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借款、企业改制、承接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贿赂42.5万元以及传真机、手机等物品,非法所得500美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秦建康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法院还认定,秦建康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期间先后3次挪用公款1360万元,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