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局长”当庭落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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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5:11 新华网 | |||
检察机关指控,在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干部群众中素有“廉政局长”美称的明九斤,在6年多时间里先后收受下属及有关工程建设单位的贿赂款“感谢费”、“拜年礼金”等共47.1万元(本网8月3日曾作报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明九斤时常穿的衣服、裤子、皮鞋都是便宜的“大路货”;他明令禁止干部在外就餐,自己也尽量赶回单位食堂吃饭;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敲打、提醒下属“要防微杜渐”。 2002年7月,武汉市纪委在查处一审计人员违纪案件时,发现市政监理公司在企业改制中存在着严重的隐瞒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在深入查处此案时,明九斤的受贿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据悉,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记者晓亮 通讯员王爱华 魏楚军 付建中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