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办法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6:4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军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资金补贴。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近日出台。《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标准以及相应的补贴金额标准。 《通知》中规定,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 具体申请住房补贴程序包括: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填写《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随后,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市区或区房改办开具完成住房普查证明。 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 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 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