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被判有罪但免予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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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8:05 北京青年报 | |
石砚 1·19:遇真宫大火案——— 24日,湖北省丹江法院一审宣判罗志教和薛森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免予刑事处罚。薛森对判决结果不服,当场提出要求上诉。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丹江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的失职行为,致使遇真宫大殿及其厢房因武校入住人员违规搭接照明线路及灯泡,引发火灾被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77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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