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繁峙特大爆炸事故中收受现金、金元宝 11名违纪记者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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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8:14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中因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金元宝,最近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 接举报后,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和新华社监察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4名记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采访事故前后,3家新闻单位的7名记者收受矿主杨治兴等人送的现金共4.5万元,其中:《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苏勇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收受8000元、记者白建芳收受7000元、记者闫珍寿收受7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魏停收受5000元、记者樊武杰收受5000元、记者郭龙收受5000元。目前,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党纪法规的要求,将对以上7名记者作出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