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十一”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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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8:48 金羊网-新快报 | |
婚检项目价格照旧 新快报讯(记者 肖萍)10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婚检制度将不再强制执行。不过,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十一”之后,拥有婚检资格的医疗单位和婚检价格仍将保持不变。卫生部门还表示,婚检既是对个人和社会负责的行为,也是遵守相关法规,应该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准新人们主动婚检的自觉性。 据广东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涂新介绍,目前广东省的婚检机构都需经过资格认定,婚检的项目和价格也都需经过核定和批准。“十一”之后,虽然不再强制准新人们接受婚检,但这些通过了资格认定的婚检机构并不会有所改变,婚检的项目和价格也保持原样。这是由于1995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2001年6月20日施行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都有相关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这些婚检机构继续开展婚检工作属于依法办事。 涂新同时表示,婚检虽然不再是结婚手续中的“规定动作”,但希望准新人们还是要提高保健意识,不要只图省事,绕过婚检这一道程序。据介绍,目前我国已达到一个低生育水平,数量得到一定控制后,人口质量也提上议事日程。从这个角度来讲,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应当并重。他呼吁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健康教育和普法教育,鼓励和引导准新人们认识到结婚和生育不只是单纯的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从而主动进行婚检。(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