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真宫大火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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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遇真宫大火案一审宣判 两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湖北省丹江法院对武当山遇真宫大火案作出一审宣判,罗志教和薛森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免予刑事处罚。薛森对判决结果不服,当场 丹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志教身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文物局局长兼文管所所长,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遇真宫租给他人办武校;被告人薛森身为文管所元和观办事处主要保卫责任人,对遇真宫未进行安全检查管理。两人的失职行为致使遇真宫大殿及其厢房因武校入住人员违规搭接照明线路及灯泡,引发火灾被损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772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