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倍索赔挑战邮政行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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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8: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四川德阳一服装商用快递向云南丽江寄去两个包裹,结果一个延误,一个丢失。面对用户的强烈质疑,丽江市邮政局出具了“准时妥投”两份协查回单,声称包裹已由收件人签收。随后,丽江市邮政局又委托德阳市邮政局按邮政系统规定,以所付邮费两倍金额赔偿投递人34元。用户认为丽江邮政局造假搪塞,要求其作出说明并赔礼道歉,同时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向邮政部门提出了1500元的近百倍索赔。———编者 A邮包哪去了? 周红(化名)在德阳城区经营服装店,长期和云南丽江保持生意来往。7月11日,他叫店员刘莎到邮电大楼给丽江的“施继武”和“阿朱”分别寄出两个衣服包裹,10天后两人都说没收到。8月1日,周红将包裹邮寄底单传真给对方,两人再到当地查收,丽江邮局回答还没看见这两个包裹。8月7日,周红在德阳办了包裹协查手续,27日德阳旌阳区邮政局副局长黄泊明来到周红家转交两份丽江市邮政局21日出具的协查回单,回单注明:7月16日两个包裹已由本人签收。周红立即打电话质问丽江两人,施继武说他才拿到包裹,绝不是7月16日,而阿朱说他已到西藏,不可能收到包裹,双方在电话中吵起来。 B签收单谁填的? 面对用户质疑,德阳市邮政局公众服务处视察室唐振强介入此事。在德阳市邮政局强烈要求下,丽江市邮政局传来了编号为164、165两个包裹签收投递原件。阿朱那份签收单上有“阿朱”的签名,但应该填写的“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一栏全是空白,“阿朱”两字字迹潦草,背面没有投递日期和投递员姓名。“这个签收和投递是不合规定的”,唐称,丽江市邮政局无法证明两个包裹已在7月16日投递给用户,只是推断应该在“7月16日由本人签收”。 C损失谁来赔? 9月20日,丽江市邮政局委托德阳市邮政局照内部规定,按邮费两倍即34元垫付,双方因赔偿金僵持不下。 周红说,这两个多月来,他完全被这两个“包”裹住了。“间接损失就不说了,可直接损失邮政局该赔嘛”,周红称他寄丢的那个包裹价值1000元,这两个月为此事打的长话费有500元,周据此向德阳市邮政局索赔1500元。 “周红向我们索赔,我们只能叫丽江邮局买单”,唐振强说,34元的赔付确实太低,但1500元的近百倍索赔又不符合邮政规定。德阳市邮政局向省邮政局求救,省邮政局已向云南省邮政局发函请求协助解决,同时向国家邮政局书面汇报此事,等待国家邮政局裁定。记者苏定伟 民事赔偿叫板行规 周红说,令他不解的是,面对用户查询,丽江邮局居然用两份明显失误的协查回单来搪塞,他要求丽江邮局作出说明并赔礼道歉。 周红称,不管邮政部门怎样规定,他已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德阳市锦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目前,邮政、保险、通信和电力等许多行业系统都制订了内部规定,个别条款明显损害了用户的合法利益,李军列举了明显有损消费者利益的“邮政行规”:用户支付“快递”资费,包裹延误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赔偿规定;丢失没有“保价”的包裹,按实际价值赔偿,但又不能超过邮资两倍等。 李军认为,对方造假搪塞消费者已涉嫌犯罪,在民事索赔的同时,他们不排除向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据了解,昨日阿朱已从西藏回来,说还没有收到包裹。目前丽江邮政局正设法与阿朱联系。记者苏定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