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霸王车”将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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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18 南方日报 | |
成都对领导干部用车严格管理 开“霸王车”将受处分 成都消息 成都市日前出台了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用车不良现象的管理规定。从9月19日起,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驾驶或乘用公车私车时,若有酒后驾车、开“霸王车”、耍 《关于对领导干部驾驶或乘用车辆过程中不当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中的处分对象包括:不服从执法人员或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干扰、妨碍执法人员或管理人员正常执法、管理活动的;谩骂、侮辱或殴打与自己发生冲突人员的;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等。对此类领导干部,适用的惩罚措施从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直至开除党籍或行政撤职和开除。 规定还指出,如果有领导干部在驾驶或乘用车辆时,明知同车的其他司、乘人员有不当行为,却不予以制止的,也按其有同样行为论处。规定强调,对驾驶或乘用司法、行政执法车辆的领导干部,出现不当行为,将从重或加重处分。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