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就业优惠政策:个人欢迎 企业冷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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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2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厦门出台促进再就业扶持政策已经将近1年,这些政策成效如何?在昨日举行的向省再就业工作联合督察组汇报会上,记者了解到,这些政策中,激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成效显著,但是为鼓励企业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而制定的优惠政策则没有明显成效。 面向企业的这些税费减免政策在制定出来时被公认为“含金量”极高。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 如果企业能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既能帮助下岗职工,也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令人吃惊的是,至8月底,我市只有2家商贸企业因为招用6名下岗失业人员而享受这项政策优惠,其减征的企业所得税总共是5万元。 对此现象的一个解释是,这项政策的出台时间稍迟、宣传力度不够,企业不了解。一位区政府领导则认为,另外一个原因是企业觉得这项政策的门槛高、办理手续繁琐,企业还认为合同一签就是3年太长了,用工不好管理,宁可每年一签。 另外一项优惠政策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兴办的经济实体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至8月底没有一家企业前来申报享受这项政策。 厦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数量不多,这是出现这一情况的一个因素。另据分析,还有一个可能因素是,企业在分流人员时,片面强调减员增效,忽视了利用优惠政策来减轻分流压力。 相比之下,一些激励个人创业的税费减免政策立刻收到效果,一年来,我市下岗职工申办个体工商户887户、民营企业22家,在这期间,他们共免缴工商管理费和工本费约101万元。此外还有350多个下岗职工在早市、夜市从事临时经营,他们可以免交管理费、免办工商执照。今年以来,地税部门办理下岗职工减免税402户,减免税费227万元,国税部门今年调整了增值税起征点,同时为216户下岗失业人员减免了税务登记工本费。 对于政府再就业扶持政策,企业和个人冷热不同,值得反思。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这对企业来说,是既可得“名”又可得“利”的,或者说,是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但是企业的冷淡令人惊讶。 据了解,根据现有政策执行情况,有关部门可能对政策的操作办法做些微调,同时将加强宣传和引导,促使企业更多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 厦门再就业得加把劲 登记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省再就业工作联合督察组提出建议 本报讯 (记者 蒋艺)昨日上午,省再就业工作联合督察组在厦门宾馆听取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汇报。 会前,以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小平为组长的联合督察组深入我市街道调查,实地了解再就业工作情况。联合督察组的成员来自省工商、统计、财政等部门。 汇报会上,副市长徐模代表市政府向督察组汇报时说,今年1至8月,我市新增就业人数19506人,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18349人,登记失业率为4.28%,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0856本,持《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有5031人。此外,今年前8个月农村富余劳动力已培训5175人,实现转移就业8255人。 督察组对厦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成就表示肯定,也指出,厦门的登记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40至50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成效不理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进展不快。督察组向我市提出建议,加强再就业典型宣传引导,利用再就业服务机构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同时完善再就业政策,提高个人实现再就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 (蒋艺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