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个体私营经济实施国民待遇 不准人为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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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2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27日讯:据中新网报道,福建省将按照国民待遇对个体私营经济放宽投资领域,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个私经济进入的行业,各地各部门皆应向个私经济开放,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不久前对《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赵觉荣说,福建个私经济虽然有较快、较大的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示,今后在制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时要严格把关,不允许出现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和歧视个私经济的条规。并建议该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手中的权力,尽可能通过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制定有关个私经济的重大政策时,不得侵害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依照《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和年检等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收费,对个私经济投诉限时受理、限时办结,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