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生效 民营书业面临新商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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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9月27日电(记者姚玉洁、王力)9月1日起,新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正式生效,由于其首次打破了图书批发特别是总发行的所有制限制,业内人士认为民营书业面临一个新的商机。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对于1999年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最大的突破在于对出版物发行单位市场准入的放开:取消了所有制限制、上级主管单位的限制和行政法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周斌说:“这意味着政府开始从市场规则的角度来考虑和解决问题,从全面禁止转变为放开准入、加强监管和服务。” 北京读书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凡则告诉记者:“放开总发行权的最大影响,其实是理顺了目前大量存在的个人工作室、图书公司和出版社之间的关系,是出版领域开放的前奏。” 据了解,出版业利润分配最大的一块在出版环节,所谓“印刷厂跪着要饭吃,新华书店站着要饭吃,批发商坐着有饭吃,出版社躺着有饭吃。”许多民营书商为了分得这一块诱人的蛋糕,凭借对市场的敏锐触觉和灵活机制,介入选题策划和组织编写,出版社则负责终审终校,出版后民营书商负责分销或区域代理。这些个人工作室或图书公司谨慎地在“买卖书号”和“策划编辑”之间打着擦边球,成为出版社的“编外编辑部”,为自己谋利的同时也为出版社赚钱。而出版总发行放开后,图书公司可以总发行自己策划的书,原来不得不被出版社分去的那一杯羹,现在可以大胆地放到自己嘴里。个人工作室和出版社之间的利益博弈,现在只剩下书号这个稀缺资源了。 南京书城总经理张恒说:“目前民营书业发展虽然初具规模,但仍然有很多瓶颈,如融资困难,人才稀缺,规模小布局乱,物流配送严重滞后,以及被视为民营书业与生俱来的盗版盗印、缺乏诚信等问题。但从根本上而言,民营书业发展最大的障碍还是政策限制,只有放开了出版准入,民营书业的春天才算真正到来。” 胡凡也认为:“目前民营书业融资难,其实还是由于没有法律保护,一旦利润最高的出版环节也消除了政策风险,资本逐利的本质会使它很快进入出版业。而有了充足的资金就可以吸引大批人才,抢到好选题,建立自有作家库,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成功率也就大大提高。” 胡凡建议,在短期内出版不能全面放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先将出版分为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领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非意识形态内容的出版,并允许这一部分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壮大以抵御外来资本。“越是大企业,越注重长远利益和企业声誉,不可能为了短期利益从事盗版盗印,或者犯政治错误。外部资本注入图书业,也有利于规范企业运作,加快公司化进程,并通过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 陕西百姓生活报社社长尹秉礼认为,目前的出版准入限制对民营书业是不公平的。机制灵活、熟悉市场的民营书业没有资格进入出版领域,许多经营不善、无力维持的国有出版社手里却掌握着大量书号。这种失衡和落差不仅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还导致了买卖书号、盗版盗印等一系列问题。放开出版领域是大势所趋,从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从禁止转为管理,有利于出版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施正东表示,长期以来,我们过于强调图书的意识形态性质,而忽视了它精神产品和公共服务产品的性质,因此对出版和发行都进行保护。而近年的实践表明,对图书出版应该用疏而非堵,越是开放得早、管理得严的地方,图书市场秩序越好,文化生活也越繁荣。 南京民营图书业联合会秘书长毛文凤认为,民营书业发展情况各不相同,在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各自的局限性,形成良莠不齐的行业格局;部分公司一切向钱看,无视法律法规,做起了盗版盗印等违法违规之事,破坏了民营书业整体的诚信基础和生存环境。发展和提高民营书业的整体素质和经营质量成了制约民营书业发展的一道坎。要想迎来民营书业的春天,还必须通过全行业的努力,协调整个业态关系,在社会范围内打造民营书业的健康形象。(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