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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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56 新华网 | |
“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江西视察调研时这样强调。 9月25日,贾春旺检察长在南昌市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期间,来到江西省检察院视察、调研。下午4点,贾春旺笑容满面地来到江西省检察院机关,亲切看望正在 调研期间,贾春旺向江西省检察院领导班子传达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第二,要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确保社会稳定。第三,要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工作的力度,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大诉讼监督的力度。第四,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要真正把质量作为执法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不能因百分之九十九的案子质量高,个别案子出了问题,就认为情有可原;二要明确提高办案质量不只限于自侦工作,也包括批捕起诉工作,特别是对重大复杂案件,在检察环节一定要搞准;三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办错案,严防放纵犯罪,严防伤害无辜,严防涉案人员自杀、脱逃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五,抓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当前,教育活动进入了查摆阶段,各地要认真解决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第六,要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一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改革。二是对法律有规定过去没有很好执行的,要坚定地执行好;对法律明确禁止的,我们坚决不能做;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利益,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社会安宁、廉政建设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我们要积极探索改革,通过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董君舒,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陪同贾春旺检察长进行了视察调研。(记者周文英报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