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强化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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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6: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长沙九月二十七日电(记者朱大强)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做到象保护国有企业那样保护民营企业,像维护国有财产那样维护私人财产的合法权益,理直气壮地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何素斌强调,检察机关要本着对民营经济实行“公平待遇、政策激励、法制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坚持平等保护。无论国有民营、大型小型、本地外地,均要一视同仁,努 就此,湖南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的犯罪;严惩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财产的犯罪。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知识产权犯罪以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和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索贿受贿、报复陷害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导致民营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因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有关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判决、裁定明显不公,造成民营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投资者信心和损害其正当利益的案件,要作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监督重点。 《意见》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掌握好“三个区别”:把民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严格区别开来;把民营企业中个人的经济犯罪与企业的违章操作严格区别开来;把民营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严格区别开来。“三个考虑到”: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才不致于影响民营企业的经济运营环境;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保证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如何使发案单位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和法人挽回损失,走出困境,恢复生机。“五个不轻易”:不轻易开警车、着检察服到民营企业调查;不轻易传唤民营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查封民营企业帐册;不轻易冻结民营企业银行帐户;不轻易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何素斌指出,要不断摸索检察机关为发展民营经济服务的新方式、新途径,提高服务水平;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自觉抵制和防止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损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顶风作案的违纪违法人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