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检察院严把抗诉质量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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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6:20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李轩甫记者杨燕生)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了解到,去年以来,海口市检察院对2件有罪判无罪、4件重罪判轻罪案件支持抗诉,全部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改判,抗诉成功率达100%。 海口市检察院领导在抗诉工作的实践中认识到,严格制度、提前介入是做好抗诉工作的基础。该院根据海南省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实行汇报和备案的精神,认真分析了以往抗 鉴于以上情况,海口市检察院明确对区院作了两条规定:第一,区院凡是提起抗诉的案件,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第二,提出抗诉前,区院必须向海口市院抗诉部门汇报,经市院业务部门“会诊”,提出是否抗诉的意见。去年以来,由于严格执行这项制度,严把案件抗诉质量关,该院果断地撤销了3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而支持抗诉案全部得到改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