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中小企业互享当地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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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7:54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浙江记者 徐益平 实习生 方张接 苏浙沪三省市任一地的中小企业到其它两地发展,均可享受和当地企业同等的待遇———这是昨日在杭州签署的苏浙沪《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根据由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江苏省中小企业局、上海市农委、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 协议同时提出,将优化和完善长三角中小企业资源共享体系,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共同加强对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培育。 专家指出,这标志着长三角中小企业的自由流动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悉,2002年,外省市在上海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全资或控股企业6427家,注册资本总额546.4亿元。 来自浙江、江苏两省的资本分别为101.2亿元和49.8亿元,分列第二、三位。浙江在上海设立的企业户数最多,已超过5万家,仅2002年就新增1849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