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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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8:28 郑州晚报 | |
晚报记者 裴蕾 本报讯 如果政府及法院、检察院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有任何超越法定权限、违背法定程序等问题时,公民可以书面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将按规定办理。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03年12月1日起,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省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都需到省人大常 同时,如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书面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为应当审查的,也会按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