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与下辖县区官员签订信访工作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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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9: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8日电据浙江日报报道,9月26日上午,中共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史久武在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代表市委、市政府分别与9个县(市、区)委书记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据悉,这一做法在浙江尚属首次。 报道说,台州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是为了提高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把这项关系到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 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市、区)“一把手”在信访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目标,还规定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接待不少于一次;建立党政领导下访制度,每人每年下访不少于4次;建立定期信访排查制度,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责任状同时规定了奖惩措施。(记者陈敢金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