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少林景区管理保护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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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0:44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如何对具有悠久历史底蕴的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等名胜古迹进行更好的保护,一直以来都是牵动市民心思的“大事”。昨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郑州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上述三景区的保护范围、景区内严禁事项等细节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悉,该《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后,本市少林景区内的管理和保护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了。 按照《条例》规定,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的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报道,其中,观星台保护范围包括:现有围墙以内和自围墙起,向东至110米处,向西至50米处,向北至100米处,南自照壁向南至11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包括:自保护范围边线外延100米。嵩岳寺塔保护范围包括:自塔基外壁向东至围墙外90米,向西270米,向北120米,向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包括:自保护范围边线向西150米,向南200米,北至太室山峰顶,东至东灵台山脊。少林寺塔林保护范围包括:现有围墙以内和自围墙起向外各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包括: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950米,向西1900米,向南200米,北至五乳峰脊。 据悉,今后在三景区内,凡在禁止攀爬的文物及其保护设施上攀爬,在文物及其保护设施上乱画、涂抹、张贴、乱倒垃圾、排放污水者都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有在风景区围墙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行为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裴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