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债权人对笔迹写收条给朋友借款方持收条拒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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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1:3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法院判决后,借款方陆续向债权人陈女士还款9000元。然而,陈女士万万没想到,借款方突向法院提交了几张表明已还清欠款的收条。昨日,债权人陈女士向厦门湖里法院提交说明,否认收条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 陈女士说,郑某向她借了3.6万元钱,在还了9000元后便不还了,双方闹上法庭。吴达(化名)是陈的朋友。当时,据说郑某已向法院提交陈写的已还款收条的复印件。吴让陈 陈女士表示,吴达曾经想向他要1.5万的报酬。她没给。此案将如何判决,本报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