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缴交土地出让金滞纳金优惠将到期9月追回本金2.24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4:4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詹雨鑫 通讯员/陈梅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特别提醒开发商,本月底前缴交土地出让金滞纳金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据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土地出让金(或地价)滞纳金缴交优惠政策,自9月1日至27日以来,追回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2.24亿元、滞纳金0.22亿元,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介绍,今年8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计委、财政局研究出台了滞纳金缴交的优惠政策,对于在规定实施之日(2003年9月1日)起一个月之内缴清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的项目,其逾期滞纳金可以同时缴清的,按每年6.37%的标准计收。对于在本通知规定实施一个月后至半年之内缴清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的项目,其逾期滞纳金可以同时缴清的,按每年10.62%计收。本通知规定实施后半年之内未能缴清拖欠土地出让金本金的,其逾期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5‰计收。市国土房管局昨天特别提醒开发商,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本月底前缴交的还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