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商家自揭“购物赠券”内幕:定价有玄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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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5:03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9月28日电(记者俞丽虹)“十一”黄金周购物旺季将至,许多商家纷纷打出“购物赠券”“买满200元送30元”等诱人的促销广告。但上海一家知名商场日前主动揭开了“购物赠券”诱使消费者重复购物的种种内幕,并声称“购物赠券”有价格陷阱之嫌。 “购物赠券”近年来成为商家最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即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达到一定金额后,商家会返还给消费者相应数额的抵用券。这种变相降价的促销手法能够在短时间内 抬高消费等级。例如,商家声称“买1000元送100元”“买3000元送300元”,那些原本已经花了900多元钱或者2900多元钱的消费者,很有可能为了得到赠券优惠而再次购物。据称,重复购物会使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大大增加,而赠券给消费者带来的切实利益并不多,从中获利最大的不是消费者而是商家。 商品定价有玄虚。所谓的“购物赠券”通常限定商品、限定价格。如,促销广告标明“购买某品牌商品满1000元,可返还100元抵用券”。商家就故意把单件商品的价格设定为1999元,原本广告中看似九折的优惠其实变成了九五折。 赠券购买对象受限制。不少商家规定,“购物赠券”只能购买商场指定的某些商品,而这些商品往往质低、价高。据称,此类商品相对较高的利润空间不仅能够弥补赠券的成本,还会有相当多的剩余利润。另一方面,由于购买对象受到限制,消费者常常被迫买下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 赠券购物不找零。譬如,消费者持有一张100元的赠券,当他面对单价分别为120元、80元的两件商品,通常会选择后者。其中的“奥秘”就在于,商家一般都规定赠券购物不能找回零头,而消费者大多认为赠券是“免费”得来的,所以宁可损失20元赠券,也不愿多掏20元现金,购买价格高于赠券面值的商品。商家就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把单价为80元的商品的利润设得较高,再加上不给顾客20元的找头,自然获利颇丰。(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