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9-21爆炸案告破 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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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5:36 西安晚报 | |
王让科 记者金海摄 本报宝鸡讯(记者金海)9月26日,宝鸡“9·21”特大爆炸案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宝鸡市政府奖励专案组10万元,省公安厅也发贺电,予以3万元重奖。 9月21日上午10时49分,宝鸡市金渭路9号楼小区大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无辜群众3人死亡,5人受伤。此案是建国以来宝鸡市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爆炸案,引起了多方关注。 案件发生后,宝鸡警方组织了80多人参加的专案组,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张民安带领专家组赶赴宝鸡指导破案。警方5天走访1400多人次摸底调查,终侦破此案。据宝鸡警方介绍,今年33岁的犯罪嫌疑人王让科,系宝鸡市恒丰蔬菜果品公司经理,因与宝鸡另一家公司经理马某在生意上竞争结怨。为了报复,王伙同其妹夫赵收义密谋炸死马某。两人先后购得炸药、雷管,精心制成一种可由电子引爆的炸弹。经过三次对马某的跟踪和踩点,9月21日早6时许,赵收义将这一爆炸装置安装在马某本田吉普车的车底下,然后站在200多米外的宝鸡金陵桥上窥视。上午10时48分,马某开车出小区大门时,由于道路不平,爆炸装置颠落掉地,赵收义以为炸弹仍在马某车上,便通过手机引爆,结果将小区门口的无辜市民炸死炸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