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要求法院判处 “8·26”事件两嫌犯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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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6:25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台湾苗栗“地方检察署”9月26日宣布,对8月26日在苗栗外海将6名大陆私渡女子推落下海溺毙,制造震惊海峡两岸的“8·26”事件的4名台湾船员提出起诉,其中犯罪嫌疑人王中兴、柯清松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被“检方”要求“法院”判处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陈斌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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