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首部《政府工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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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20:02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9月28日电(记者季明)上海在建立完整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方面又迈出新的一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姜澜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上海已于近日制订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进一步规范政府的工作行为。 新制订的《政府工作规则》共9章56条,对政府行政行为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规范,其中特别强调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能等要求。 姜澜说,提高“工作效能”就是要求政府以最简洁、最经济的方式行政,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各部门间相互扯皮、重复行政,从而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根据《政府工作规则》,上海市政府不仅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还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形成一个科学、民主、完整的“决策链”。今后在上海,凡是重大决策,都必须充分发挥智囊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咨询、参谋作用。各部门提请上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研究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一般应事先征询人大、政协意见,有的事项要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或建议。 《政府工作规则》还要求,今后凡面向市民、企业和社会的审批类规章和细则,必须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自由裁量权”。同时要求政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市政府发言人、政府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以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据了解,目前上海已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接下来上海市政府还将对内部的操作性规范作出修改,最终形成由规定、规则和规范三个层面所组成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