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陷阱”真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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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1:39 时代商报 | |
骗局惊人昨日辽宁省公安厅披露惊人数字:从2002年到现在,我省公安机关已破获重特大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70多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亿元,受骗群众达数万人!为此辽宁省公安厅发布治安预报,揭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的骗人伎俩,提醒大家不要掉进“高额回报”、“快速致富”陷阱。大案回放 辽宁省公安厅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活生生的例子,最近营口警方接到一些群众报案,说 根据已经破获的案件,警方揭穿了这些案件的骗人伎俩。 骗术一:以真护假。涉嫌犯罪的企业、公司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这使公司从事的非法经营和经济犯罪活动带有很强的蒙蔽性。 骗术二:暴利引诱。无论哪种形式的集资,犯罪嫌疑人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集资周期设得比较短。然后“拆东墙补西墙”,拿后集资的钱兑付先前的利息,等集资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骗术三:频换花样。这些诈骗犯罪活动的方式不断变化,有动物养殖、树苗繁育、入股分红、认领股权、办会员卡、优惠卡、推销产品提成等等,这使人们一时辨不清真伪。 骗术四:虚构“事实”,包装形象。他们把所谓的投资项目吹得天花乱坠。在以蚂蚁养殖为名的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把蚂蚁的药用价值无限夸大,谎称与医药研究机构合作开发,还在小作坊里制作了“蚁康火腿肠”和“蚁康满清王酒”样品。而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还会通过宣传自己是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诚信第一,致力扶贫,共同富裕”的经营理念,想方设法地展示自己“良好形象”,并通过各种广告大张旗鼓地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治安预报提醒大家,端正心态,不能贪图眼前利益。在投资之前,一定要计算一下投入产出的比例是不是合理。越是许诺“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项目,越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主任记者 赵桂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