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检查 促进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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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6:29 湖北日报 | |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 产品质量是一个事关人民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大事。近年来,随着产品质量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产品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在质量上也有所提高,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但是,就整个产品质量而言,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群众反应较为强烈。有的产品质量差,特别是制假售假和假冒 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的经济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产品质量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从199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10年间,产品质量法使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的权利、义务、责任方面有了基本的行为准则,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用户、消费者利益,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工作都是有成效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在产品质量法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执法不到位,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力,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检查,简单粗暴执法;或相互推诿、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甚至有的地方、部门从自身和眼前利益出发,干扰正常执法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为了进一步推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了解并掌握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依法督促查处,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新闻舆论部门要密切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目的是推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在我省更好地贯彻实施。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执法检查方案中确定的检查重点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执法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力戒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问题依法及时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保障和促进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在本地的全面正确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