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准搞拖车“分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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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34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上海9月28日电 违章停放车辆的驾驶员急得直招手,牵引拖车照拖不顾。今后在上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违规操作的牵引公司得和违章驾驶员一起受罚。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近日推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牵引违章停放车辆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不准对违章停放车辆实施牵引的情况:第一,没有交警在场确认指派的;第二,违章驾驶员在现场的;第三,牵引过程中驾驶员赶到现场的;另外还有一些特定时间和特定 上海市交巡警总队同时还要求下属的交巡警支队必须做到“三不准”:不准和牵引公司搞利润分成,不准给交警下牵引指标,不准给交警以任何形式的牵引奖励和提成。 严禁“野蛮拖车”的同时,上海交巡警部门还出台牵引车辆的“规范动作”:由值勤民警现场确认后并填写单据,粘贴在违章车辆前挡风玻璃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