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岳母当老鸨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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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陕西勉县公安干警郭某因干扰公正办案、知情不报被开除公职 9月24日,随着一声枪响,曾在陕西勉县甚至汉中地区造成很大社会影响的张波、张素华、高桂兰强迫妇女、未成年少女卖淫一案,以张波被陕西省高院核准执行死刑而划上了句号。此案发人深省的是,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核准执行枪决的张波竟是当地一名公安干警的妻子。该案发生后,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多次监督下,张波的丈夫最终被开除公职清理出公安队伍 黑心母女狼狈为奸开“淫窝” 2001年9月初的一天,勉县人民检察院意外获得了一条信息:一名当时年龄只有17岁的高姓“小姐”所参与的卖淫案件是在勉县公安局一干警的家属张波开的美容厅里实施的,而且有组织、有规模。得到这一线索后,勉县检察院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经过一番调查,一起罕见的公安家属组织、操纵的强迫妇女、未成年少女卖淫案渐渐浮出水面。经检察机关证实,勉县公安局勉阳分局干警郭某的妻子张波,伙同其母亲张素华自1999年开始,利用其经营的“标榜美容城”为掩护,先后引诱、组织多名女青年卖淫。更严重的是,2001年7月她们将两名山区女小学生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进美容城强迫卖淫。当两名未成年人从“魔窟”中逃出来向公安机关告发报案时,公安机关却只是当作一般治安案件进行了处理,而卖淫案的组织者、主要嫌疑人张波竟然在被讯问后经丈夫担保放回。 关键时刻检察机关监督“铁案” 由于该案件的主犯张波系当地公安局勉阳分局的干警的家属,所以受害人报案后出现的一切不正常现象引起了勉县检察院领导的重视,并作出决定该案由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科提前介入,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在各级的支持和监督下,外逃到兰州的张波和张素华在20天后也被抓捕归案。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后经公安、检察机关查证落实,身为警察妻子、就居住在公安局家属院的张波伙同其母亲张素华等人犯下的丧尽天良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据司法机关的不完全统计,几年来,被张波母女以欺骗和暴力等手段强迫其卖淫和遭嫖客强奸的受害女达十多人。有许多受害人由于法律意识淡漠,或羞于谈及昔日的屈辱而在事后都保持了可怕的沉默。 母女俩一死刑一死缓 2002年11月11日,汉中市中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判处26岁的张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波的母亲、49岁的张素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要求张波母女赔偿数受害人医疗、交通等费用共计34000元。一审判决下发后,张波母女和高桂兰不服,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9月2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法律裁定文书,维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波死刑的判决,并核准于9月24日执行。同时改判张波的母亲张素华为死缓,两年后执行。 卖淫窝长期存在值得深思 另外据了解,张波母女强迫妇女、未成年少女卖淫一案发生后,由于张波的丈夫郭某在此案中存在干扰公正办案和知情不报、隐瞒组织等行为,勉县监察局最终作出了将其开除公职、清理出公安队伍的处理决定。 张波母女组织、容留强迫妇女、未成年少女卖淫的不齿行径当地许多人都知道,但由于张波的身后有丈夫郭某这棵“大树”,所以虽然“淫窝”开设在距离公安机关不远的某执法单位门口,但却一直安然无事,这实在是一个很值得让人深思的问题。据华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