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助您放心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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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为避免“十一”黄金周游客出游遭遇不快,昨日,旅游执法部门有关人士就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游客支招。 行前选好旅行社——— 为确保出游质量,游客应在报名前了解旅行社的信誉,区分正规旅行社与黑社。游客应 签署合同须准确——— 标准的旅游合同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待定服务项目和接待标准,“准×星级宾馆”、“相当于×星级宾馆”等提法是不规范的,签合同时要避免。旅行社所组散客不能成团,欲转并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应在合同中写明转并社名称,不得以“联合发团”等字样打擦边球。同车同标准的散客,团费差价不得超过15%。同时,游客还可对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内容,通过补充条款来实现。旅游购物应自愿——— 参加国内旅游的游客在旅游途中还应注意,旅游购物遵循自愿原则,必须在旅游定点商店进行。每日购物次数不超过一次,时间不超过40分钟。导游不得私自向游客兜售商品。自费项目自愿参加。旅行社统一安排团队运行计划表,导游不得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游客的书面同意。旅行社应为游客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合同中注明。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解决问题要及时——— 行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予以解决。如一时无法解决,应收集证据,待游程结束后先找组团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游程结束前,请认真填写《旅游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以利旅行社对导游的监管。出省旅游时遭遇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向当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求助。 记者王蓉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