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师德建设奖惩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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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2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通讯员 施教 记者 黄艳)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教育部门获悉,南京市将对师德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和教师课以重罚。在日前出台的师德建设奖惩办法中明确规定凡在师德建设检查评估中未达到合格的学校,如一年内仍未达合格标准,将被取消学校的等级称号,而师德不达标的教师个人,除被扣除所有奖金外,还可能遭遇下岗。 新出台的奖惩办法把师德标准设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具体的师德 办法规定,师德个人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评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当年年终奖金;一年内由学校复评,仍未达到师德合格标准者,待聘学习,待聘期间30%活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和所有奖金停发,学习费用自理;两年内师德仍未达到师德合格标准者,解除聘用合同。同时教育部门今年开始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评议制度,对末位人员进行警示和职位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