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收回餐馆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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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38 扬子晚报 | |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姜澜昨天表示,上海市政府两个月前颁布的限期关闭50平方米面积以下小店的决定“并不是强制性的”,从而含蓄地收回了一项新政策。上海数万家小饭店也因此“死里逃生”。 今年7月底,上海市卫生局制订《2003-2004年本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宣布在明年6月底之前将上海市营业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餐厅全部关闭。有关人士解释 然而这番好意却未被市民“心领”。大城市里的小餐馆正是市民生活中有滋有味的一部分,新政策一问世就引起各方争议。 面临压力,上海市卫生部门立即对这项“餐馆政策”进行修改,宣布缩小“50平方米以下”的适用范围。不过,争论仍在继续。 昨天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为这场争论划上了句号。上海市政府发言人姜澜说,《2003-2004年本市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其中涉及到50平方米以下的要予以整治的内容是卫生部门倡导性的提议和要求,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今后将“仍然根据过去的政策规定”来管理这类餐馆。 自从上海市卫生局公布“关闭50平方米以下饮食店”相关规定后,早报始终关注并进行了独家连续报道,先是派出多名记者遍访上海各区小饭店业主,调查实际情况,继而多次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转达民众呼声。 半个月内,早报共为此发表五组报道和两篇评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随后,《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纷纷对此做出报道,新浪网也辟出专题进行讨论。一些小饭店业主对早报记者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使人不解,但他们相信,“政府会考虑到我们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所以他们觉得“关不了”。 上海市卫生局本月9日也对早报明确表示:为体现“民生为本”,市卫生局已决定将“50平方米”规定的适用范围限定为经营饭菜生意的饭店,经营包子、面条等干湿点的小饭店则不在其列。(郑佳雯)(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