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放射性污染有法可依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9:0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赵晓松 本报讯我省180个使用放射源的单位中,有164家没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直接影响到我省环境和公众健康。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这种现象将得到有效抑制。28日,省环境保护局专门召开《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新闻通报会。 据介绍,我省是重工业、煤矿、石油、化工基地,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十四个市(地)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分布地域广、应用数量大。调查显示,我省有近千个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加速机、中子发生器、辐照装置、射线装置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利用项目的“三同时”项目,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手续及没有履行环境审批手续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不到10%。去年省环保局、卫生厅、公安厅联合开展的放射源专项整治工作,对180个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没办理环评手续的164个单位,使用放射源有1223个,无主放射源10个,废放射源106个,直接影响到我省环境和公众健康。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共八章,六十三条。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的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最高罚款额达100万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该法特别强调了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