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秋起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电子注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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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9:11 新华网 | |
9月28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始,正式建立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制度。 今年秋季起,海南对普通高中新生和部分市县中小学生学籍率先实行电子注册。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的中小学校统一使用《海南省中小学学籍电子管理系统》软件。据介绍,该管理系统由海南省教育厅与河北省教育厅共同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开发,经过河北省有关中 海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号由海南省教育厅统一编制,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市县代码,由海南省教育厅统一编制;第三、四位为乡镇(区)代码,由市县编制报省教育厅核准;第五、六位为学生入学年份代码,取所在年份后两位;第七、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由市县编制(农垦中小学由农垦总局教育局编制)报省教育厅核准;第十位为学校类别代码,0为小学,1为初中,2为高中;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由学校按学生报名顺序号统一编制,从0001号起依次顺延。 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海南省教育厅负责向全省提供学籍管理系统,负责对海南省各市县(单位)学生情况进行汇总,负责统一编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号。各市县(单位)负责管理本市县(单位)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每学年新生入学后,各市县(单位)负责将本市县(单位)学生基本情况进行注册登记,并于10月10日前报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进行汇总。 海南省教育厅负责人认为,实行中小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于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义务教育的实施、有效监控并防止学生辍学,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逐步实现基础教育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重要步骤。(完)(记者/许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