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十一”难实行 缺乏细则推后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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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9:2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据了解,原定从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因缺乏操作细则而推后实施。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十一”前肯定难以出台,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在该细则的制定工作上还存在很多需要协调的问题,现在仅剩的短短几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这些工作,目前还很难说银行收费将会从何时起正式执行。 6月23日,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称此《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主要是涉及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具体项目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7月底,银监会向多家银行下发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草稿),在该细则(草稿)中,对“零钞”、“大额取现”收费标准作出了初步规定。当时,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在8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上报银监会。(肖宾)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