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潲水油市民向市人大递交立法建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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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9:27 南方都市报 | |||
昨天上午9时许,市民敖本立先生将自己拟写的《深圳市食品废弃物管理条例》递到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裴晏利的手中。裴主任接过立法建议并表示将尽快转交给相关部门。 记者采访了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违宪审查建议的北京邮电大学法学博士许知永。许博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确认了公民的建议权,向人民代表大会递交立法建议是公民实施权利的具体表现。非专业人士作出这种行为还是少数,除了要具备法律知识和意识,还应具备自愿承担风险和成本的社会责任感。 据敖先生介绍,他曾经做过4年的酒楼生意,深知不法制售潲水油内幕。昨天他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他拟写这个建议背后的故事。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很少在低档的酒店吃饭,为什么会想到关注潲水油这个问题? 敖本立(以下简称“敖”):我1997在深圳开过一家较大规模的酒店,开始时将剩饭剩菜扔掉,后发现有人收购,我们就低价卖出,也没有在意收购后的流向。1998年12月,江西发生食用桶装猪油中毒事件。而那批猪油是深圳生产的。这件事深深震动了我。 记:为什么选择拟写立法建议这种方式? 敖:1999年我开始注意收集媒体报道,发现此方面的报道虽然很多,也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但见效不大。于是我开始收集国外这方面的解决措施,发现日本的大多餐饮企业都有成套的处理剩饭剩菜的设备,政府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立法。在平时的业务中,我经常接触一些实际的法律问题,对基本的法律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因此,我就萌生了拟写立法建议的念头。 敖先生拟写的《深圳市食品废弃物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管理依据。目前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由一个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这样就可以使有关部门执法时有更充足的法律依据。二、管理成本。首先是“谁来管理”,可由环保部门核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环境保护许可证,应包括对食品废弃物处理内容;其次是“怎样管理”,可按照“谁废弃,谁承担”的原则分配处理费用,凡产出食品废弃物者必须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三、管理技术。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对其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废弃物必须进行再生利用,废弃物可以委托专门的食品废弃物再生利用机构进行处理加工。 市民敖本立(左)向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交立法建议。 本报记者 陈以怀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