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面积标准不具强制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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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9:4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关于前不久有消息说,上海将取消50平方米以下餐馆的问题,新闻发言人姜澜表示,这是卫生部门的一种倡导,不具强制性。 姜澜说,本着保障广大市民食品安全的宗旨,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了《2003年至2004年餐饮业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其中提到餐饮业经营场地不小于50平方米,这是卫生部门的一种倡导。对于这类餐馆的管理,上海有关部门依据的仍然是原来的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