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初战告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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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2:02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9月28日讯(记者翟惠敏)记者今天从国家禁毒办获悉,自今年8月12日国家禁毒办和公安部禁毒局联合部署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部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捷报频传。 据介绍,在国际毒潮泛滥和周边国家及地区苯丙胺类毒品消费市场的刺激和影响下,近年来,我国的毒品犯罪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金三角”毒品大量入境,海洛因等传统毒 为严厉打击制贩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今年8月12日,国家禁毒办和公安部禁毒局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广东公安部门共破获苯丙胺类毒品案件5起,打掉跨境贩毒集团1个,捣毁制毒加工场4个,抓获贩毒嫌疑人44人,缴获摇头丸33640粒,冰毒1.591千克,氯胺酮3.32千克,氯胺酮液体204.09千克,安眠酮4.26吨,盐酸氯胺酮针剂2400支以及制贩毒工具一大批。福建公安部门在扫毒专项行动中,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59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9名,缴获各类毒品130.5千克,其中海洛因10余千克、冰毒100多千克、摇头丸200粒、鸦片26千克;缴获毒资港币227万元、人民币3万元;缴获手枪2支、子弹5发。山东、辽宁、黑龙江、安徽、四川等地公安禁毒部门也先后破获吸食、贩卖冰毒和摇头丸案件。 苯丙胺类毒品是化学合成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用后对人产生兴奋、抑制或致幻作用的精神药物,主要包括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LSD等。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俗称“冰”,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物。因苯丙胺的英文译音为安非他明,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冰毒既可以用麻黄素提炼,又可以化学合成生产。吸食冰毒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一旦断药,会出现戒断症状。用药后精神兴奋、性欲亢进,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 “摇头丸”,苯丙胺类衍生物,是亚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的片剂,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物。“摇头丸”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有严重危害。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出现幻觉和暴力倾向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