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次公证景观发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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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2:1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李楠记者阎永纬)辽宁省大连市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和鼓励人们发现新景观,首次公证发现权,证明公民对“卧佛形状”山体享有发现权。 9月5日,大连市民黄刚来到中山区公证处,申请对“卧佛形状”山体享有发现权进行公证。理由是,他发现,站在该市一朝阳坡的最高处向西看,能看到一个酷似仰面平躺卧佛的山体。此“卧佛”长约两千米,五官清晰可辨。该公证处受理此申请后,对现场进行了勘 大连市公证处副主任刘岩香说,对新景观的发现权进行公证,是确认和鼓励此类发现的惟一法律措施。 | |